1、2003年6月至2007年4月,米易县大平法律服务所工作从事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
2、2007年5月至今,四川安宁律师事务所工作从事律师工作。
攀枝花市2015年度优秀律师
邓赵伦律师,2002年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6月在米易县大平法律服务所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至2007年4月,期间办理大量基层法律事务,对基础法律事务比较了解和熟悉。2007年到四川安宁律师事务所工作,2008年5月注册专职律师在四川安宁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在四川安宁律师事务邓朝银主任的带领、指导下,办理了大量工程建设案件,民事、经济合同案件,担任数家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对工程建设案件、民事、经济合同案件、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较为擅长。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民事、经济合同纠纷;
3、政府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