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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律声|省政协委员刘栓宁:加快采取更有效措施,治理攀西地区森林火险

日期:2020-05-22 08:59:22    作者:律协李晋蓉    来源:攀枝花市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4736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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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成都开幕。律师如何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备受各界关注,四川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栓宁提出“关于加快采取更有效措施,治理攀西地区森林火险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食药监管智慧平台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




关于加快采取更有效措施,治理攀西地区森林火险的建议

问题的提出:

攀西地区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森林资源极为珍贵。从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木里、西昌两场森林火灾不仅毁坏了大面积森林资源还造成了四十九人的生命牺牲,后果极其惨重。也反映了攀西地区在森林火险的防护和扑救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

问题的分析:

1. 每年11月至第二年6月底由于亚热带干热气候的影响,攀西地区天干物燥,气温高,雨水少,农事祭祀用火频繁,处于严重火险易发期。

2. 攀西地区地域广,入口少,基层治理力量不足,传统刀耕火种的习俗传统,容易产生火险。

3. 攀西地区山高谷深,地表破碎,火警观察难度,扑救难度大,危险度高。

建议:

一、千方百计加强预防。

在高火险期及划定的火险区域充分宣传并且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一)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 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2.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

3. 烧地边、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烧黄蜂、熏蛇鼠等。

4. 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以及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应当按程序取得野外用火许可证,并按要求做好防火措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看护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用火。

2. 森林防火期内,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逐级报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组织实施。

3. 相关单位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严格野外用火管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4.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 林缘及林内的住宅、厂房、易燃易爆站库、重要设施、行人休息站等重要区域,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

6. 铁路、电力和电信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工程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定期组织人员看守巡护。定期进行线路和管道的安全检查,并对管道周边和线路下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7. 举行民风民俗、传统习俗和宗教等活动,必须设立固定的用火点或用火场地,并落实专人看守。

(三)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防火戒严期(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违规用火的,要尽早发现和制止,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的,尽快移送行政或司法机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二、深刻总结森林防灭火经验教训,强化扑救能力建设、野外火源管理、科学处置火情。特别是强化科技手段,通过气象预判和航空观察施救手段,启动航空护林行动,强化各森林防火重点区域专业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防灭火能力和水平;尽快明确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必要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把扑火安全放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位置并贯穿始终,尽量避免火灾扑救、转场过程中的人员伤亡。

三、加快争取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对攀西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国家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项目、省级森林防火试点示范项目、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补助等要予与重点倾斜,要切实推动好项目建设,保障项目质量,确保项目进度加快完成。

关于加快推进食药监管智慧平台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

一、提案的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政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食品安全仍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食品产业链条长,风险点源多,任何一个“点上”的问题都有可能给“面上”的食品安全埋下隐患,需要源头严管、过程严控。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需要建立健全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安全、流通销售质量安全、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等每一道关口。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意见》明确,要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食品溯源,是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手段,也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家食安委按照全面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要求,在总结前期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食品安全溯源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利用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的总体思路。

二、现有监管模式存在的不足:

1. 传统的发展模式难以适应智慧监管的需要

2. 滞后的标准规范难以跟上信息化实际应用需求

3. 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食品监管要求

三、建议:

1. 针对大中型城市治理难题,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及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根据“互联网+”新思路,探索“机器换人、机器助人”智能监管新机制,加快建设高效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及特种设备安全城市智能感知与响应系统,推动执法网、溯源网、检测网、巡查网的联动融合,促进一元单向的传统监管转向现代高效、多元互动的智慧治理。

2. 智慧监管平台体系组成框架

(1)技术支持系统。主要由一个大数据应用中心(包含基础主体数据、检验检测、溯源信息、执法信息、风险监测信息、主体监管信息、信用信息、行政审批信息、办公自动化信息、预警信息、舆情信息、公众服务信息等互联互通的分类数据库)、三个平台(包括智慧监管平台、大数据应用平台、公众服务平台)、四张网络(溯源网、巡查网、检测网、执法网)、五大业务系统(涵盖食品监管、药品监管、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特种设备监管)及 23 个信息互通共享的基础系统(包括溯源系统、行政执法系统、抽样检测系统、巡查系统、药品预警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名厨亮灶系统、信用系统、投诉处理系统、OA系统、行政审批系统、校餐卫士系统、区域抽检问题分析系统、网络餐饮问题分析系统、食品安全关联图谱系统、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系统、谣言识别系统、数据可视化多维分析系统、溯源查询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投诉举报系统)构成。

(2)配套运行机制。配套建立“城市大脑+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标准,明确数据采集更新、分析应用、指令推送、应急响应的程序和规则,制定各平台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共享协同联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长期有效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