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人向你哭诉:"感情没了,婚姻散了,自己婚前的存款、父母帮助买的房居然都打了水漂。"还未走进婚姻的你是不是慌了,担心自己也像朋友那样悲剧,明明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却因为不懂法而失误操作,最后变成了对方的财产,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你是否担心自己也无法周全。今天就给你传授3个保护婚前财产的方法,避免你入坑。
一、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区别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你在结婚之前获得的合法财产,归属于你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种是家庭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结婚后,夫妻二人获得的合法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共同劳动或投资获得的共有财产。
比如在农村,大多夫妻结婚后均与男方父母居住在一起,家庭成员一起建房、一起种地、一起饲养牲畜,这种情况下,共同参与修建的房屋、劳动收益、现存牲畜都属于家庭成员共有财产。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财产性质会发生改变,怎样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婚前个人财产糊涂赠送出去的情况及预防方法
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不懂法,某些不当操作会把自己婚前的存款和房产变成共同财产,比如你把婚前的存款用于婚后买房又没有协议,那么房产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又无法证明其中一部分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形你的婚前存款性质就发生了转变。
又比如你婚前有一套房,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你的伴侣请求添加他的名字,以表示你对他的信任,你以为这是办结婚证之前买的房子,多一个名字也还是你一个人的,实际上你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这时你的婚前个人房产就变成了共同共有。
以及父母对自己的帮衬什么情况是只帮自己,什么情况是赠与小夫妻双方,法律规定与你想的不一样。下面我就给你分享3个保护个人财产的锦囊。
(一)婚前存款不共用
莉莉最近在打离婚官司,双方都觉得没有感情,继续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太勉强,唯一的争议是房子,因为相比刚结婚那会儿,房子已经增值了几十万,双方都希望法院将房子判归自己名下。
最后房子是男方的,因为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以他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产权登记于男方名下,法院判决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10万元。莉莉很伤心,当初自己婚前的5万元存款也用于婚后还房贷了,但是男方不认可,自己也没有任何证据反驳,7年过去了,婚后双方没有分文存款,当初8万就能付首付,现在她所在城市房子的首付是20万起价,自己这么多年都是在为别人做嫁衣。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房子最值钱的时代,一定不要拿着自己的钱去给别人扶贫。具体来说就是自己的婚前存款不用于对方房屋的装修,不用于对方已经付了首付,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屋还贷。
这样的操作会将比置于风险之中,假如离婚,你的婚前存款就成了义务贡献。房子是对方的,已经大幅增值,而你的钱连本都保不住。如果你把婚前存款用于婚后共同日常开销,那比上面两种操作更危险,如果上面两种操作是扶贫,第三种操作就是自毁。如果离婚,你什么补偿也拿不到。
因此,一定要用好自己的婚前存款哦,你可以在婚前给自己买一套房,这是最保值、最安全的投资。如果你所在城市房价贵,还贷有压力,无法买房,又想保护婚前存款,那可以写一个婚前财产协议,这样就可以放心地存起来。
(二)婚前房产不加名
6年前,为了大伟能在相亲市场上占优势,他的父母拿出大半生的积蓄,又和亲戚东拼西凑,凑了150万在市中心买了一套房。后来大伟恋爱,快结婚时,女友说:“办完结婚证就去把你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这样才能证明你爱我,真心要和我过一辈子。”大伟答应了,也实际办理了加名,双方对于房屋的份额没有约定,房产证上显示“共同共有”。
今年,大伟的妻子喜欢上了别的男人,执意要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大伟以为是自己婚前买的就没有女方的份,结果律师的回答让他彻底懵了。
按照评估价,大伟如果要房子,得补偿女方100多万,那可是父母一生的心血啊,买房的欠款两年前才还清,父母一辈子舍不得买好衣服,舍不得下馆子,就是为了这套房,现在却因为自己失败的婚姻而落入他人之手。
如今,最保值、最增值的是房子,如果你将自己婚前的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房屋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由原来的个人财产变成了共同财产。房产证加名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变更登记已经完成,赠与合同就已经履行完毕,这时候便无法反悔,变更之前,你可以改变自己的想法。因此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要轻易在产权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实在要加,也可以约定份额,即按份共有。
(三)父母帮衬要明文
2015年,王先生和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一直租房居住。2018年,张女士的父母出资80万、王先生的父母出资10万,为小两口买了房子,登记在小两口名下,对份额没有约定。
2021年,王先生和张女士离婚,张女士要求房子归自己,将王先生父母出资的10万元补给王先生,王先生一家却要求按房子现价平分房款,因无法协商上了法庭。
法院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房子是无法分割的整体,故房子归张女士所有,张女士支付评估价的一半70万元给王先生,理由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份额约定的均视为共同共有,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父母的钱也是血汗钱,他们帮助子女是为了孩子过得幸福,但万一不能幸福如愿,至少要保住他们的养老钱。父母如果要帮自己买房,要在办理结婚证之前买,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证,要白纸黑字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不明确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无论产权登记在谁名下均是夫妻共同财产。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作者:张华
四川渡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