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009年 6月 在四川东荣律师事务所 实习;
2009年6月-2014年10月 在四川东荣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在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4年12月至今在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荣获2015年攀枝花市优秀律师称号。
王志律师,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 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9年6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14年10月起在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12月起至今担任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荣誉 获得“攀枝花市2015年度优秀律师”
王志律师的擅长领域主要在金融、房地产、刑事辩护方面。
从 2011年起至2014年担任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了多家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邱某某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虚开发票案,经 依法辩护,人民法院判决邱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