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月至1992年3月在米易县法律顾问处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2年3月至1995年6月借调到东区法律顾问处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5年至2000年调至东区君力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副主任、主任;
2000年至今在四川攀法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主任至今。
任攀枝花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协会副会长;
四川省第八届律师协会理事。
2005年被攀枝花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首届优秀律师;
2010年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协评为优秀律师;
2012年被评为攀枝花仲裁委评为优秀仲裁员。
刘晓东,男,47岁,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专职律师。198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8年任东区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组建四川攀法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合伙人。2007年任四川攀法律师事务所主任。
历任四川省律师协会理事、攀枝花市律师协会理事、第五届攀枝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攀枝花仲裁委仲裁员 。
该律师从业28年,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中,办理过多起重大案件。成绩显著。
近年来先后担任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律师团律师、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攀枝花市总工会、攀枝花市财政局、中国农业银行攀枝花市分行、攀枝花市个私协会等一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法律顾问经验。
2005年被评为攀枝花市首届优秀律师;2010年被四川省司法厅评为优秀律师;2012年被评为攀枝花仲裁委优秀仲裁员。当选为四川省律师协会理事、攀枝花市第五届、第六届律师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