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凝心聚力抓落实 规范运行启新程
——攀枝花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十三次理事会顺利召开
6月17日,攀枝花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十三次理事会圆满召开,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晓东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节选)、《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14年)》(节选)、《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节选)以及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的通报》,引导全体参会人员深入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并用以指导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守法治初心、严守纪律底线。

会议审议通过《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律协惩戒委员办理投诉案件补贴办法》以及撤销攀枝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事项,增补四川民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莉为本会理事。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理论引领,坚持党建统领行业治理,把本次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以正确政绩观、法治思维统筹协会管理、会员服务、行业自律各项工作;要贯彻落实会费新规定,规范监管,严格执行收支、报销审规定,筑牢会费管理屏障;要稳妥推进常务理事会撤销后的工作交接,理顺决策运行机制,保障协会稳健运行,持续凝聚全市律师力量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大局。